北美西岸:一次買三張優惠套票
- 桃園-舊金山 來回經濟艙單張 TWD 10,299 +
- 桃園-溫哥華 來回經濟艙單張 TWD 10,299 +
- 桃園-洛杉磯 來回經濟艙單張 TWD 10,299 +
以上價格均未含機場稅、安檢費及燃油附加費。銷售日期自 2018/08/03 至 2018/12/31 止;出發日期自 2018/08/03 至 2019/01/31 止。
機票相關規定
- 本專案規定:一次需購買三張方可適用本優惠
- 以上價格為單張售價,需要一次購買共三張來回機票,上限為兩位旅客
- 開立套票的姓名上限為兩位,同時開立,整套票須連續票號
- 機票效期依出發日起算六個月內有效
- 套票的最後一張票須在開票後一年出發使用
- 機票開立後不可更換旅客姓名
- 因票價及規定會不定時起伏波動,故實際售價以開票當時航空公司公佈之售價為準,本公司保留隨時更動權利
- 來回機位確認方可開立機票,不可開立日期 OPEN 或候補機位之機票
- 限搭乘香港航空正航班聯營航班不適用
- 因應美國保安政策,訂位時請於起飛前 72 小時前務必入妥旅客基本資料(不含例假日)
- 此機票不接受申請 UM (單獨旅行之兒童)
- 機票開立後,更改日期請務必於原訂搭乘日至少二個工作天前完成(如遇假日須提前作業),不符合者將視為 NO SHOW (已訂位而未如期搭乘及出發前未事先取消機位者),除原改票相關費用外,航空公司將額外收取 NO SHOW 罰金及本公司服務費。
- 本機票於有效期限內,允許依照原開票艙等來更改日期及航班,且依原機票之規定完成票號連結,若因無法連結而需改票時,除需收取航空公司改票服務費外,本公司亦將收取作業服務費
- 機票一經使用整套票機票即無退票價值,一經使用續程即不可申請退票
- 全套三張未使用者,限於機票效期內申請,需收取航空公司手續費每張 TWD2,400 + 本公司退票手續費 TWD1,000
- 旅客若 NO SHOW (指已訂位而未如期搭乘且未通知航空公司取消機位者)航空公司會再加收 NO SHOW 罰金及退票罰金及本公司服務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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